各学院:
根据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琼教安〔2025〕53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,强化整改结果,为新学期各层次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服务,现要求各学院于2025年9月5-12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做到不漏任何实验室,不留死角。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,要及时梳理、列出清单、建立台账,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,确保落地见效,坚决不能带着安全隐患开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校实验室及实验场所。
二、检查内容
本次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年)》(附件1)进行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,特别是假期未使用及受台风影响的实验室,做好隐患排查和受损恢复重建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,保障实验室开学顺利使用。重点检查内容如下:
1、各学院对实验室、实验场所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、剧毒化学品、气瓶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及科研环境。
2、全校具备计算机房实验室的学院,做好服务课程改革所需带宽的评估及网络检查和保障工作,确保网络通畅、带宽能够满足教学改革使用。
3、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,包括实验室日志、耗材台账(库存、领用及使用记录等)、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、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等实验室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和整理工作;
4、做好水、电、门窗、天花板、地板、墙壁、库房等环境设施的维护。严禁在实验室内堆放杂物、私人物品,卫生状况保持良好,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,以最严格的管理态度迎接新学期。
三、检查方式
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自纠为主、学校抽查为辅。
1.学院自查(9月5日—9月12日)
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内容,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年)》逐项对照检查。
各学院实验室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检查时间和方案,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自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进行整改,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。检查完成后,形成学院自查整改报告(附件2)及安全隐患台账表(附件3);同时,提交所有实验室开课时间计划表(附件4)。
2.学校检查(9月15-19日)
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抽查,具体工作包括:查看抽查学院自查整改报告、安全隐患台账表等;选定部分本学期上课的实验室,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实验室应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,按照学校部署,认真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,组织开展自查,建立隐患台账,做好危险源管控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并于9月12日前提交学院自查整改报告和安全隐患台账表(附整改前后照片,并签字、盖章),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吴老师
地址:书海馆应用科技处/实验室管理中心
电子邮箱:bingyewu@sanyau.edu.cn
教务处 应用科技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
2025.9.3
